标的名称 | **县青龙峡景区资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20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5-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6-04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县>**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县青龙峡景区资产招租 | ||||
坐落 | **县高观镇东升村4组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20 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6900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3日内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139****8690 |
招租方名称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大巴山****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系**县青龙峡景区资产招租,本次招租的****中心、青龙客栈、儿童乐园、上水乐园及物品等,物品详见附件《青龙峡景区物品出租清单》。承租方需依法依规对青龙峡漂流景区场地及其设施设备的运营、日常维护和管理,并承担青龙峡景区运营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承租方的运营管理全程接受出租方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无产权证,本次招租面积、坐落系出租方提供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运营期内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标的设施设备进行调整,所有的建设、运营、改造必须报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标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时****园区建设方案的相一致。如确需更改设备、材料时,在各方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要求的前提下,报出租方同意后予以适当调整,经出租方批准才可以变更。 八、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需合理管理、使用和维修租赁物,并确保租赁物安全完好,独立承担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管理责任。除一般物品的自然损耗外,主要的设施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按市场价赔偿。 九、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青龙峡景区资产租赁合同书》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在约定的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十、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剩余租金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详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十一、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保险、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二、**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三、标的严禁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其经营范围****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四、出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服务费后3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五、标的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信息有出入,成交价及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七、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分包、出租、转租、抵押、质押、承担、担保等)。 十八、标的资料仅供参考,**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青龙峡景区资产租赁合同书》。 二十、备查资料:《青龙峡景区资产租赁合同书》《青龙峡景区物品出租清单》。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邬姜华/卢春 | 联系电话 | 177****2630、153****9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