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集建用地公告〔2024〕01号 | |||||||||||
经**县**乡雅砻****联合社成员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政府核对,**县**乡雅砻****联合社决定公开出让壹(幅)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 置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面积(m2)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保证金(万元) | 主要规划要求 | 备注 |
1 | **** | **乡****小组 | 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 | 1574.55 | 挂牌 | 70.8 | 5 | 36 | 容积率≤0.5;绿地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2米 | 有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
说 明 | 1、按现状出让。2、本次出让无保留底价。3、出让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交纳的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4、竞得者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协议和合同或已签订协议和合同不按期缴纳成交价款,终止供地并不退还保证金。5、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 |||||||||||
三、本次公开出让采取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18日到****获取出让文件、向****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7时。 | |||||||||||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 |||||||||||
五、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在****规划局;挂牌时间:2024年6月11日— 2024年6月20日。 | |||||||||||
六、****银行账户: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812-****836 132****3588 | |||||||||||
账户名称:: 攀枝****服务中心 | |||||||||||
开 户 银行: ****分行 账 号: 230********001161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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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