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招投标各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审批〔2023〕12号)、《****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扬交审批〔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定**区交通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24年7月-12月。
二、抽查对象、抽查人员和抽查比例、频次
1.抽查对象:按照随机抽查原则,从2024年以来进场交易的区管交通工程招投标项目中随机抽取。
2.抽查人员:****运输局招投标监管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人。
3.抽查比例、频次:按照不低于抽查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20%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抽查频次为每年1次。
三、抽查内容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信用承诺、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中标候选人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3.评标专家是否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活动、出具评标报告。
四、抽查方式
通过登录交易平台、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管理制度、查看资料以及询问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方式,对**区区管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开展招标活动情况、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评标专家的评标情况进行检查。
五、抽查结果运用
在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及相关处理决定及时通过政务公**台向社会公开。结合随机抽查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并将失信记录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严肃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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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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