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路389号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南路389号
2.2工程规模:**市**区**南路 389 号,房屋由三个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5000㎡,建造于2000年。
2.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南路389号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总承包(EPC) |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满足20年使用年限)、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 230 |
2.5 付款方式:(1)设计付款方式:设计文件经相关机构审查合格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 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 80%,项目结算结束扣除项目违约金后付清设计费余款。(2)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签署开工令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和结算资料,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审核价款的6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80%,余款取得合格的安全鉴定报告后付至97%,缺陷保质期满12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备注:(1)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2)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泰国资[2021]2 号《市国资委关于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通知》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行业(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专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4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8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房地产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加固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9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有效CA锁,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南路389号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总承包(EPC)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电子档在发布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即可。(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注册步骤如下:进****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jtgs-ygcy.cn/→点击右侧“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24日14时30分。
6.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6.3设计成果是否给予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南路301号 地址:**市**南路287****花园
电子邮箱:****@qq.com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87****1669 电 话:0523-****7616
投标确认函
项目名称 | **南路389号房屋结构加固项目总承包(EPC) |
是否参与投标 | |
投标单位 | (署名并盖章) |
确认时间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姓名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电话 | |
投标单位 联系人邮箱 |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