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08
邮编:713200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县长庆路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全铝家居智能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 | **省****工业园区科技路 | **** | 中佳顺鹏达****公司 | 本次扩建项目租赁厂房5780m2,建设新型铝镁合金装饰板材生产线一条(厂房租用****公司厂房),年产铝蜂窝板1100万m2。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华宸化类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要求,经市政管****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声源经基座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