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医疗保障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1号)和《****关于印发<贵****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制度>的通知》(贵医保发〔2021〕24号),********医疗机构评选一批优秀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和优秀医保医师,现将拟评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优秀医疗保障评审专家
陆丽芳 ****医院****办公室副主任
林 汉 ****医院****办公室干事
谭伟芬 ****医院****办公室干事
钟婷婷 ****医院病案室干事
李春鹏 ******医院医保科副科长
黄 达 ******医院医保组组长
胡联民 ****医院医保科科长
李仕范 ****医院骨伤肛肠科副主任
伍映玫 ****保健院医保管理科副科长
冯春梅 ****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
黄玉莲 ****医院精神卫生科副护长
梁鸿伟 ****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
李华斌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科四病区主治医师兼病案室负责人
刘让华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科三病区主任
刘小兵 中****保障部****医院**医疗区精神科一病区主任
周 莉 中****保障部****医院**医疗区精神科二病区护士长
首健民 ****医院康复医学科副主任
郑泽华 ****医院肿瘤科副主任
何启芳 ****医院病案统计室主任
李立华 ****医院检验科负责人
二、优秀医保医师
蔡小贤 ****医院心血管内科一区住院医师
陈春桦 ****医院护理部干事
李青雲 ****医院甲状腺乳腺外科住院医师
陆丽芳 ****医院****办公室副主任
梅 斌 ****医院产科主治医师
李春鹏 ******医院医保科副科长
黄 达 ******医院医保组组长
胡联民 ****医院医保科科长
李耀敏 ****医院病案室图书室组长
黄业华 ****保健院妇产科主任
洪家坤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医学心理科主任
邝祝强 中****保障部****医院**医疗区医保办负责人
李华斌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科四病区主治医师兼病案室负责人
刘让华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病三病区主任
刘小兵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病一病区主任
周 莉 中****保障部****医院** 医疗区精神病二病区护士长
冯春梅 ****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
黄玉莲 ****医院精神卫生科副护长
梁鸿伟 ****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
韦绍魁 ****医院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
杨昆城 ****医院精神卫生科护长
陈科权 ****医院****办公室主任、肿瘤科副主任
樊俭文 ****医院烧伤整形外科主治医师
甘 水 ****医院普通外科二区副主任医师
梁天喜 ****医院耳鼻咽喉科主治医师
陈华英 ****医院****办公室主任
吴坤和 ****卫生院副院长、中医科主任
吴艳华 ****卫生院门诊主任
李慧丽 ****医院医保物价办主任
柳慧平 ****医院 医保管理科科长
廖梅玲 ****保健院医保科科长
刘晓君 ****医院医保科科长
龙英梅 ****医院医保科主任
陈洁玲 ****卫生院医保科主任
潘容丽 ****卫生院医保科科长
黄 冲 ****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潘雁亮 ****医院医务科科长、医保管理负责人
梁志维 ****卫生院医保科科长
黄健玉 ****医院主治医师
张增燕 ****医院主治医师
李静芬 ****医院病案科科长
黄 斌 ****医院普通外科一区主任
潘奇俊 ****医院消化内科主任
龚满华 ****卫生院副院长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5月22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5月28日18:0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503办公室(地址:**市**区金港大道885号),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552;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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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