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市**区 自然 ** 和规划 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峰 出 告字〔20 2 4 〕 04 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 方式公开出让 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01 | 魏峰公路 南留旺村段东侧 | 18469.67 | 住宅 | < 2.0 | ≤ 20% | ≥ 35% | 70 | 2494 | 4987 | 100 |
02 | 魏峰公路 南留旺村段东侧 | 17548.85 | 住宅 | < 2.0 | ≤ 20% | ≥ 35% | 70 | 2370 | 4739 | 100 |
地块形状及四至位置以出让人提供的宗地图及界址点坐标 成 果表为准;规划指标详见**市峰****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 拍卖 出让须知等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于20 2 4 年 5 月 22 日至20 2 4 年 6 月 11 日,到**市****交易中心索取 拍卖 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于 20 2 4 年 5 月 22 日至20 2 4 年 6 月 11 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资料,到**市****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 账 的截止时间为20 2 4 年 6 月 11 日1 7 时。20 2 4 年 6 月 12 日1 5 时在**市 ****中心 举行 拍卖 出让 活动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公司 将及时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通知其按时参加竞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 拍卖 出让资料,如有疑问可向 **市 峰****规划局、 ****公司 咨询。 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 拍卖 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 拍卖 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递交的中文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 二 )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起始价的,拍卖主持人落 槌 表示拍卖成交,拍卖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 三 ) 竞得人开发建设时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环保要求 。
( 四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峰****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足额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 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政府批准同意出让人解除与竞得人签 订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竞得人所竞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剩余出让金由竞得人 向 税务部门缴纳 。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税。
( 六 )本次 拍卖 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 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 拍卖 出让资料。
七、****银行 账 户
联系地址: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9****3236
联 系 人: 李女士
全 称: ****审批局
开 户 行:**市******联社
账 号: 026********002791677
**市**区 自然 ** 和规划 局
20 2 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