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审核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审核结果的通知
苏教职函〔2024〕16号
****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要求,在办学单位申报、****教育局和有关高职院校初审的基础上,**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委员会对申请新增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进行了审核,同意****学院**工程分院等74个办学单位新增“安全技术与管理”等125个专业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指导相关办学单位按照审核通过的标准化专业名称组织招生宣传和教育教学,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增加专业方向,未通过的专业不得招生。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迫需求,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开设社会急需的专业,及时退出需求不旺、同质化严重的专业。各学校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在教材课程、师资队伍、实训条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2024年**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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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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