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依维柯中型多功能宽体轻客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桥林**PKd012次单元百合路8****基地;
(3)占地面积:南****公司占地面积843079m2。本次技改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大部分利用厂区内原有车间进行技改,焊接车间和总装车间扩建(租用****公司厂房);
(4)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5)项目组成及产品方案
****基地原有项目整车设计产能为6万辆/年、变速箱设计产能为7.2万台年、发动机设计产能为7.5万台/年,现状已建成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含检测车间)、变速箱车间、发动机车间、改装厂联合厂房及与之配套的相关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次技改项目对原有的5.9万辆/年的整车生产线(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包括检测车间)车型进行优化调整,不涉及0.1万辆/年的旅行车整车生产线(改装厂联合厂房),技改后全厂整车6万辆/年产能不变。本次技改项目与原有项目基本实现共线生产,在充分利用原有相关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的基础上,对原有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满足新增车型(中VAN系列)的生产需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2****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23年1月5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批复(宁环建[2023]1号)。本项目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2024年1月调试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期建成并调试运行。
3、投资情况
本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占总投资的0.6%。实际总投资约1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境保护总投资为447.71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4%。
4、验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工程的建设应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 制度。
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存在变动,本次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因此,本次判定项目虽存在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即可。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生产基地在工业用地范围内。本项目调试期间,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零排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认真讨论、评议,认为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建设和实施。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不得通过验收的九种情形,项目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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