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示范区****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晋
联系电话: 130****7327
截止时间:
**兵****集团****公司承建的 ****和充电桩建设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园林绿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和充电桩建设项目,位于**市伊滨区孝文大道和**路交又口东北角,****广场、地下为停车、配套商业、人防相结合的三层地下建筑。负三层、负二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负一层主要功能为商业及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楼梯出入口及汽车坡道。该工程建成后,将成为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停车“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筑。总建筑面积:32985.61㎡,占地面积约25.8亩;总高:15.9m,标准层高3.9m,地下三层,局部地上一层。本工程为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基基础等级甲级,结构形式:基础采用筏板+下柱墩,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防水等级:地上Ⅱ级,地下一级。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涉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中所有绿化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园林绿化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其中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养护期24个月。
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 100%。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工程的施工;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集团相关项目。
(3)中标后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