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阳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期)实施主体的公示
关于调整西阳农业产业强镇(第二期)实施主体的公示
由于西阳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第二期)项目中的高标准智慧茶园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四个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经过实地考察和研究讨论已不再适合项目的实施,现拟重新公开遴选以上四个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附件。新申报的实施主体需满足:1、所实施建设项目需服务于我镇的茶叶产业。2、建设项目需配套与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至少1:3比例的自筹资金。3、申报材料真实无造假。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5月28日前向我镇提出申请并提交具体实施方案。
联系人:钟引前 ****
附件:**区西阳镇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第二期)遴选主体项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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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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