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八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现将抽签配租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优先配租对象、一般配租对象、再调配配租对象于2024年5月27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共5天,办理入住手续。
1.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县国有****公司公共****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11幢一层1号)。
2.签订《租赁合同》时,请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抽取的房号单、交纳****银行入账凭证到现场办理。
二、相关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住户房租:6元/平方米/月收取;
廉租房住户房租:2元/平方米/月收取。
根据各小区管理实际,本次福馨苑、刨花板厂、民族中学三个小区房租从2024年6月1日起计收至2024年12月31日(共7个月);柏翠苑小区房租从2024年6月1日起计收至2025年5月30日(共12个月)。
2.房屋保证金:2000元/户,与房租一同缴纳;
3.物业管理费:0.5元/平方米/月;
4.垃圾清运费:****环卫站代收,按年收取)公共租赁住房住户为8元/月;廉租房住户为4元/月。
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时,由物业单位收取,同时领取入住房屋钥匙。
三、配租房源面积
1.****中学小区1幢至5幢为60㎡/套,第6幢为50㎡/套;
2.福馨苑、刨花板厂小区为50㎡/套;
3.柏翠苑公租房小区为45㎡/套。
四、房租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县国有****公司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专户
账 号:241********017959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营业室
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重复缴费,请各配租对象户主在签合同前先到**县国有****公司公共****办公室(县城柏翠苑小区11幢一层1号)领取****银行交纳房屋租金、押金等费用。
2.已抽到房号的申请家庭不得擅自调换房屋,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对本次分配抽签结果公示申请人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5月26日下午5:30分前到********建设局一楼)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电话:0878-****752)
附件:《**县**第八批公共租赁住房现场抽签配租结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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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