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水厂二期工程加药加氯系统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水厂二期工程加药加氯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水厂二期工程加药加氯系统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107.2万元。
2.3 供货地点:****水厂二期工程项目现场。
2.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指导设备安装工作。
2.5 招标范围:****水厂二期工程加药加氯系统采购。详细说明见图纸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大陆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应是投标货物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数字计量泵)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代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条款中提到的“一个制造商”仅针对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数字计量泵)的制造商。
④投标人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门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⑤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含本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含本日)承接过一个给排水行业加药系统供货(单项目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业绩。
注:时间以供货合同上的时间为准。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A.供货合同和B.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用户使用证明盖章单位允许与合同签订单位不同,但应提供资料证明盖章单位为项目使用管理单位,且工程项目应与合同中一致)。若合同未体现签约金额或加药系统的设备,投标人还应补充提供供货发票复印件及经相应国家税务系统查询的网络截图证明,和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业主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 2024年6月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楼1606)联系方式:0592-****801】,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门市**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百城e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市政水务网(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
邮编:361004
联系人:涂工
电话:0592-****595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楼
邮编:361004
联系人:骆工
电话:0592-****801
传真:/
电子邮件:****@qq.com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 投标相关费用 |
开 户 行 | ****银行**莲前支行 |
账 号 | 351********052500116 |
收款单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