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29日
开标日期:2025年5月20日9:30
招标评审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259000元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王璟 电话:0552-****0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大别山路铁创大厦
项目负责人:尹工 联系电话:150****5441
公告期限: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别山路铁创大厦,联系电话:150****5441。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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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