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定点直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三、商务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
所属区域:**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51,212.75
项目开始时间:2024-05-22 16:29:22
项目截止时间:2024-05-28 00: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于明垒 150****3378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锡市财购备字(电子)[2024]00256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采购)
二、需求明细1 |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 1 | 项 |
1 | 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供应商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供应商的服务要求 1.承保服务 (1)服务优先、迅速。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承诺在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提供保险卡。 (2)专人受理。设有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3)承保期限。车辆保险到期,供应商应提前一个月为其续保。 2.理赔服务 (1)专人专线受理报案。理赔中心设立接待服务报案受理专线电话,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受理报案、救援、节假**常进行定损、查勘工作。 (2)提供无偿救援服务。理赔中心设有现场查勘车,理赔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安排就近网点在最短时间内提供紧急抢修服务。 (3)快速查勘。接到报案主**范围30分钟以内,远郊街镇1小时以内查勘现场。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未按采购方的服务要求提供保险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供应商随意解除、更改保险条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因供应商未履行合同条款引起的采购方损失予以追偿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报价明细
成交供应商:****
成交时间:2024-05-22 16:43:36
成交金额:51212.75,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贰佰壹拾贰元柒角伍分整。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 1 | 项 | 51,212.75 | 是 |
采购单位:****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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