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181
通信地址:**省**市**区上广公路1号**高新区大楼1****中心窗口
邮编:334600
项目名称 | ****激光保护片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基地****家具厂一楼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基地****家具厂一楼。建设单位拟投资1500万元,建设“****激光保护片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m2,年产激光保护片5000万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纳管标准,通过污水管网一并进****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丰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墙壁阻挡等处理措施,经治理后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玻璃渣及不合格品、废膜、废抹布、废机油及桶、废切削液及桶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其中废膜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玻璃渣及不合格品外售至回收单位,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清运;对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及桶(HW409)、废机油及桶(HW08)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
公示参与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