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年产10000吨高效无烟化渣剂新型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效无烟化渣剂新型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于**市**区**路8号院,郑****公司厂区内;项目所在厂区北侧为****公司;东侧为******公司、****铸钢厂、****公司;南侧隔**路为****公司;西侧为******公司、**市****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侧129m处****管理局****管理所。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4月21日开始调试,2024年5月21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破碎磨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1#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 烟气循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2#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 烟气循环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4)搅拌罐和盐酸储罐、调质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5)搅拌罐热料浆压滤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和搅拌酸雾吸收塔共用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6)搅拌罐投料粉尘经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本项目蒸发浓缩废水主要为蒸馏水,蒸汽发生器废水主要为含盐废水,离心分离离心液中的钠返回搅拌工序之后会随系统进入MVR 蒸发器中分离出来,不会在离心液中富集,且项目搅拌工序用水要求不高,因此本项目蒸汽发生器废水及蒸发浓缩、离心分离废水均可 回用于原料搅拌工序,不外排;酸雾吸收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 t/d、312 t/a,生活污水依托郑****公司厂区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经郑****公司厂区现有排放口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枯河。
3、固体废物及处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压球加工产生的碎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酸雾吸收塔废液。
(1)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废包装****收购站。(3)碎料:本项目压球加工工序产生的碎料回用于压球加工工序。(4)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原料搅拌工序。(5)本项目酸雾吸收塔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代码类别为 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该部分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项目降噪措施
本项目队主要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