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5-22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经十路(家具大道-阳光路)近期道路工程监理。
1.2项目建设单位:****
1.3项目概况:明瑞片区开发配套项目-经十路(家具大道-阳光路)近期道路工程,路线总长约576.012米,路幅宽度32米,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50km/h。本项目工程费用约为2160万元。
1.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见附件五合同相关条款。
二、 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
2.3 投标人应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内有在监项目,须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总监代表,且总监代表无在监项目,中标后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4评标办法及上限价:
(1)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有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相同,则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采用随机遴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最终中标人。
(2)监理服务费上限价为336000元(叁拾叁万陆仟元整),具体如下:
监理服务期按7个月计算,综合单价4万元/月(总监、专监、监理员各1人),监理综合费考虑20%,则监理服务费为:
4万元/月×7个月×1.2=33.6万元。
三、 投标文件组成
3.1 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 付款方式
4.1具体付款方式见附件五合同相关条款。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 服务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7个月,工期超过7个月时不再另计费用(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六、 其他
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未提供完全或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或废标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2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集团有限公司316室(**经开区**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8090
七、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四:投标承诺函
附件五:合同范本(投标阶段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