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投放户外立柱广告(武广高铁站、石鼓收费站、耒阳连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投放户外立柱广告(武广高铁站、**收费站、**连线)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17:06 |
预算金额 | ¥56.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594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南路3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0734-****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26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女士156****5949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资料--武广高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投放户外立柱广告(武广高铁站、**收费站、**连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收费站进口内左侧(**市松木乡**村菜山组黄泥塘下头)、京珠高速**连接线出口(**市迎宾大道与东二路交叉路口,****管委会侧)、****广场西北角(武****广场耒水雁城大**桥头北侧)等3****医院宣传广告,****医院文化、服务宗旨,提升医院形象,介绍医院特色专科等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6.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院拟选定的广告位使用权为****所有,相关手续合法且在有效期限内,服务具有唯一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道1号雁城世家9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3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省**市**区**南路336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734-****0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68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156****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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