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医院HIS系统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功能应用接口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关于****门诊医院HIS系统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功能应用接口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了响应《关于开展**市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函[2024]4号),需进行HIS系统接口改造、数据上传和验证、系统测试、运行评估等一系列工作。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数量 | 采购需求 |
HIS系统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事中功能应用接口改造 | ¥60000元 | 1项 | 详见附件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具体理由
(1)****门诊医院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的原厂商为金蝶****公司,现名为****。该系统的对接改造、升级工作对业务专业性要求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且改造、升级过程中会涉及敏感数据,由原厂商对该系统进行升级能保证数据安全与系统持续稳定。同时,医疗信息化的建设与开发、 维护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他供应商不掌握其代码源,原厂商历年来一直从事该项目的维护工作。本次系统升级若由原开发、维护单位来完成,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和统一性。所以现有系统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服务具有独占性,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二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因为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的情形。
(2)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购买服务,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具体情况属于以下2 项: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2)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琶洲大道 78 ****中心15楼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4日。
五、项目采购要求
公示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院内专家评审会议,具体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10:00(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届时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评审:届时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评审:
1、资料封面。所含内容依次如下:封面标题《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资料目录(附页码);
3、项目报价;
4、项目清单;
5、服务工期及售后服务;
6、产品市场销售业绩和用户一览表;
7、近三年内三家或以上**地区相同商品销售合同或发票(含配置清单)等复印件供参考;
8、供应商资质证书;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准备装订好资料一式三份;
11、▲报价单位届时至少应选派一名熟悉产品技术参数的人员和负责商务报价的人员参加会议。
六、会议时间与报价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10:00
地点:**市麻涌镇****迎宾路综合楼301会议室(洪梅****医院连接线直达)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爱英 周剑钊
联系电话:0769-****2150
联系地址: **市麻涌镇****迎宾路综合楼210房(洪梅****医院连接线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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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