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公司
**市**区杏锦路181号113-2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厦地铁资产招〔2024〕21号
****拟对**区杏锦路181号(下称“本项目”)1处商铺(下称“标的房产”)以网上公开招租形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房产信息
标的 | 所在楼层 | 商铺位置 | 计租面积(平方米) | 租赁业态 |
标的1 | 1楼 | 113-2 | 41.21 | 配套 |
说明: 1.计租面积作为租金、综合物业服务费及其他需要按照面积计算费用或款项的计算单位。 2.租赁范围见附件1《商铺位置示意图》,示意图仅作参考识别用途。 |
二、租金底价、租赁期限及竞租保证金
标的 | 月租金底价 (元/月,含税) | 租赁年限 (年) | 装修免租期 | 竞租保证金 (元) |
标的1 | 5375.3 | 3 | 1个月 | 16876 |
说明: 1.竞价幅度:按照月租金底价标准执行,每次加价不低于200元。 2.租赁期限起始日:自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3.装修免租期:装修期给****商铺交付之日起算),但该期间仍需支付综合物业服务费及水电等能源费用。 4.递增率:第【1、2】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执行,第【3】个租赁年度起,每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分别在其上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三、履约保证金
三个月租金,按中选月租金单价*3个月计算。
四、物业管理
本项目由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但是商铺内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中选人按照计租面积缴纳综合物业服务费(15元/㎡/月,含税),水费、电费按实际发生结算。综合物业服务费、****商铺移交之日起计算。
五、费用支付
1.履约保证金: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2.租金:先付后用。中选人应当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预付租金(按中选月租金*3计算),预付租金可逐笔冲抵装修期满后的应付租金,直至冲抵完毕。除首期租金支付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中选人应当于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的上一个自然月度的【25】日前向招租人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支付周期的租金。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最后一日。
3.综合物业服务费: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商铺移交之日起至首期租金覆盖期间截止日。****商铺移交后【7】日内向招租人支付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除首期综合物业服务费外,其余均按每【3】个完整的自然月为一个支付周期。
六、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由招租人组织通过资格评审的竞租人通过网上竞租管理系统进行竞价竞租,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七、招租平台
1.公告发布:****国资委官网(http://gzw.****.cn/)、****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交易中心(https://www.****.cn)。
2.竞价平台:招租人网上竞租管理系统。
3.结果公示:招租人确定中选人后,****集团官网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八、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应当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竞租:
(1)曾****公司有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形的;
(2)曾****公司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3)曾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刑事处罚;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竞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人员的;
(6)近五年存在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情形的;
(7)被列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内部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九、竞租竞价
(一)竞租保证金
1.缴交时间:竞租人应在 2024年6月5日17:30前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标准向招租人缴交拟竞租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并备注“具体标的+竞租保证金”。
2.注意事项:
如缴交竞租保证金账户非竞租人账户,应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代竞租人缴交,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招租人,如涉及退款将直接转入竞租人账户。
3.竞租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地铁****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51********052521759
注意:全部标的房产的竞租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本账户,存入或转入其他收款账户均视为无效。
(二)报名确认
1.竞租人必须通晓招租公告规定的条款内容,一旦竞租人参与报名的,即代表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招租公告的全部条款内容,并接受本次招租的《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4)。
2.竞租人须在2024年6月6日9:30前向招租人提交《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第四条“报名确认”规定的报名材料。
3.材料提交地址:**市**区**中路88号地铁大厦A座7楼(不接受邮寄)。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卓先生156****6766。
(三)竞租资格评审
招租人接收竞租人的报名材料并不等于竞租人已满足竞租资格条件,本招租项目设有资格审查环节,招租人在竞租人提交报名材料当日根据本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格进行评审。招租人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通过资格评审的竞租人提供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的网址及账号,未通过资格评审的竞租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网上竞租须知
1.网上竞租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时间:2024年6月7日9:30-10:30。
2.网上竞租时间:2024年6月7日15:00-16:00。其中:15:00-15:15为自由竞租阶段;15:16-15:30为限时竞租阶段;15:31-16:00为原承租人确认续租阶段(如有)。
十、其他
****商铺权属方为****集团有限公司,未设立抵押权。
****商铺按现状移交。承租人须自行评****商铺现有质量、现状设施条件、****商铺其他功能(如正常的水电条件、消防条件等)、周边营商环境、整体布局及相对应的配套设施等各类事项是否满足自身经营需求和经营使用,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商铺仅限于承租人使用,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商铺转租、部分转租或分租,亦不得以**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 否则视为承租人根本违约。
(四)中选人为自然人的,中选人可在租赁****商铺地址作为住所地设立个体工商户或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但中选人必须为经营者或该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并保证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设立完成后,中选人、该经营主体与招租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经营主体与中选人共同承担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若经营主体怠于履行相关义务,招租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或经营主体中的一方或双方承担违约责任。中选人为法人的,中选人可在租赁****商铺地址作****公司****公司)负责项目具体经营,但中选人必须为该经营主体的全资股东,并保证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经营公司成立后,中选人、经营公司与招租人签订三方协议,****公司与中选人共同承担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公司怠于履行相关义务,招租人有权****公司中的一方或双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承租人应知晓其经营范围所需的相关证照****商铺能否实际办理相关证照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核实,自行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经营所需的消防报建(如有)等各项许可手续及法定执照,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障碍或风险,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及责任。
(六****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原状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商铺应达到双方按照****商铺时的原状(自然磨损除外)或招租人要求的其他状态,但是经甲方同意按现状接收的除外(如甲方同意按现状接收的,甲方无需向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七)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不得在租赁房屋范围内设立“三合一”场所(“三合一”场所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八)竞租人存有欺诈或隐瞒的行为,招租人有权拒绝、取消其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承租人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装修改造、维修维护、安全管理、违约责任等)详见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本招租公告与《房屋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
1.商铺位置示意图
2.《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竞租规则》
3.《网上竞租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4.《租赁合同》
**地铁****公司
2024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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