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该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公开公正,按照**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政府令第313号)、《**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乐府发〔2017〕1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开展该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利益群体对《****中心**开发边界内危旧房改造的管理办法》的意见,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现公开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管理办法基本情况及公示范围
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心**开发边界内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市城市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中心**开发边界内,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了“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且产权人房源唯一。
(二)改造方式
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C、D级的危旧房,产权人在保持其房屋地址、用途不变,面积、层高不突破原有房屋,公共安全优化的情况下,可对其危房实施维修整治。
(三)公示范围
该管理办法可能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及周边群众,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提出本次管理办法有关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利益相关的诉求,包括决策目标群体和利益相关群体反对的激烈程度、是否造成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不便、是否对当地危旧房改造程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等。评估主体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中心**开发边界内危旧房改造的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主体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一)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地方政府、评估单位提出电子或书面意见。
(二)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评估主体,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一)评估主体:****
通讯地址:**县民建镇金叶路127号;
联系人:宋志鹏;
联系电话:187****3615;
邮箱:****@qq.com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融智绿色创**乡****公司;
通讯地址:****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锦绣星城商业楼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33-****443;
QQ邮箱:****65739@qq.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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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