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公告
**大**石****中心****政府送《关于要求审批**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4月17,****在**县组织开展《**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技术审查会议,与会代表和专家察看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项目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的汇报,经质询和讨论,形成专家主要意见:“编制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正确、收集资料较齐全、计算成果较可靠,能按照防洪评价相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编制,基本同意《报告》的主要结论。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报告》修改完善后,可做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
**大**石****中心现已将《报告》修改完善,****中心报送我局审批。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该申请符合相关标准,我局初拟批复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决字〔2024〕*号
**大**石****中心:
你单位报送来《关于要求审批**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该申请符合相关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批复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
项目类型:**工程。
项目地点:**省**市**县**大**石化工业区。
项目目的:项目的建设将加强区域间的联系,通过加强区域人流物流的的快速流通,促进区域内部之间的交流与**,也有利于带动项目沿线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跨**河大桥工程是打通区域东西两岸交通的重要节点,且承担了区域大量的交通往来,同时也是架构港区对外路网沟通骨架的重要环节。
涉水情况:拟建工程垂直投影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21686.04m2,其中拟建桥梁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7665.62m2,钢便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4020.42m2。
二、建设方案
(一)拟建桥梁工程大致呈西南~东北走向跨越**河,涉河长度约为489m,采用(35×4)m现浇箱梁+(45+65+65+45)m变高连续箱梁桥(主桥)+(41×3)m现浇箱梁跨越**河,涉河跨度组合为(35×4+45+65×2+45+41×3)m。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桥墩长轴线与水流方向交角约2°角。
(二)拟建桥梁工程路线全长1.176 k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50km/h,道路横断面宽度24m,桥梁横断面宽度30m。
(三)拟建桥梁工程为双线桥,其中,拟建桥梁工程(左幅)共10个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主桥采用圆端形墩,引道桥采用双柱圆形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拟建桥梁工程(右幅)共10个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主桥采用圆端形墩,引道桥采用双柱圆形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四)拟建桥梁工程(左幅)与两岸堤防平交,其中Z0#桥台搭接在右岸堤顶,Z1#桥墩位于右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Z10#桥墩位于左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Z11#桥台位于左岸背水侧鱼塘,其承台边线距左岸堤防背水坡坡脚最近距离约为11.70m;Z2#桥墩~Z9#桥墩均位于河道主槽内,距离右、左岸堤防较远。拟建工程(右幅)与两岸堤防平交,其中Y0#桥台分别搭接在右岸堤顶,Y1#桥墩位于右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Y10#桥墩位于左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Y11#桥台位于左岸背水侧鱼塘,其承台边线距左岸堤防背水坡坡脚最近距离约为12.45m;Y2#桥墩~Y9#桥墩均位于河道主槽内,距离右、左岸堤防较远。拟建工程(左、右幅)与右岸堤顶交接处最低梁底高程为6.49m,右岸堤顶高程为6.9m;拟建工程(左、右幅)与左岸堤顶交接处最低梁底高程为7.74m,左岸堤顶高程为6.7m;则拟建工程(左、右幅)与两岸堤防平交,右岸与现状临**路接驳,左岸与规划**东路接驳。
拟建工程(左幅)河道管理范围内下部结构特征
河流 名称 | 桥梁 名称 | 桥墩 编号 | 桥墩 形状 | 桥墩 尺寸 | 桥墩中心点坐标 | 承台 尺寸 | 承台顶高程(m) | 与现状地面 (河底)线关系 | 钻孔灌注桩 基础尺寸 | 与河道位置关系 | |
X | Y | ||||||||||
**河 | **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左幅) | Z0#桥台 | - | - | ****351.5792 | 421507.5841 | - | - | - | 3根Φ1.50m | 右岸堤顶 |
Z1#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372.9149 | 421534.6958 | 3.6m×9.2m×2.7m | -3.4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河槽 | ||
Z2#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394.6488 | 421562.1301 | 3.6m×9.2m×2.7m | -1.78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3#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416.3826 | 421589.5644 | 3.6m×9.2m×2.7m | --1.6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4#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438.1165 | 421616.9987 | 3.6m×9.2m×2.7m | -1.68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5#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466.0600 | 421652.2713 | 7.7m×9.2m×3.0m | -2.5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6#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506.4229 | 421703.2207 | 7.7m×9.2m×3.0m | -2.539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7#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546.7858 | 421754.1700 | 7.7m×9.2m×3.0m | -2.41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8#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574.7293 | 421789.4427 | 3.6m×9.2m×2.7m | -1.96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9#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600.1890 | 421821.5800 | 3.6m×9.2m×2.7m | -2.39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Z10#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625.6486 | 421853.7173 | 3.6m×9.2m×2.7m | -1.72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左岸迎水侧滩地 | ||
Z11#桥台 | - | - | ****652.8141 | 421884.0567 | - | - | - | 4根Φ1.50m | 左岸背水侧鱼塘 |
拟建工程(右幅)河道管理范围内下部结构特征
河流 名称 | 桥梁 名称 | 桥墩 编号 | 桥墩 形状 | 桥墩 尺寸 | 桥墩中心点坐标 | 承台 尺寸 | 承台顶高程(m) | 与现状地面 (河底)线关系 | 钻孔灌注桩 基础尺寸 | 与河道位置关系 | |
X | Y | ||||||||||
**河 | **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右幅) | Y0#桥台 | - | - | ****338.8290 | 421517.6850 | - | - | - | 3根Φ1.50m | 右岸堤顶 |
Y1#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360.9614 | 421544.1656 | 3.6m×9.2m×2.7m | -3.4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河槽 | ||
Y2#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382.6953 | 421571.5999 | 3.6m×9.2m×2.7m | -1.78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3#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404.4291 | 421599.0341 | 3.6m×9.2m×2.7m | -1.6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4#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426.1630 | 421626.4684 | 3.6m×9.2m×2.7m | -1.68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5#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454.1065 | 421661.7411 | 7.7m×9.2m×3.0m | -2.53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6#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494.4694 | 421712.6904 | 7.7m×9.2m×3.0m | -2.539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7# | 圆端形墩 | 3.5m×8.63m | ****534.8323 | 421763.6398 | 7.7m×9.2m×3.0m | -2.41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8#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562.7758 | 421798.9124 | 3.6m×9.2m×2.7m | -1.96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9#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588.2355 | 421831.0497 | 3.6m×9.2m×2.7m | -2.39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
Y10# | 双柱圆形墩 | 1.8m×2 | ****613.6951 | 421863.1870 | 3.6m×9.2m×2.7m | -1.728 | 未出露 | 2根Φ1.80m | 左岸迎水侧滩地 | ||
Y11#桥台 | - | - | ****637.7442 | 421896.0266 | - | - | - | 4根Φ1.50m | 左岸背水侧鱼塘 |
注:尺寸形式为:迎水面宽度×顺水流长度×厚度。
三、意见与建议
经防洪评价和专家技术评审,我局原则上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组织实施,同时,为尽可能减小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的影响,对本工程提出以下建议:
(一)施工前须将施工组织方案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若需汛期施工,则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下阶段细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尽量避开汛期(3~10月),汛期施工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调度,保持防汛抢险通道通畅,备足有关的抢险物料,保证人员、设备等安全。
(三)拟建大桥桥梁施工时搭设施工平台和钢围堰,施工期阻水比偏大,应优化施工平台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排,缩短工期,采取必要的防洪避险措施;距离堤围较近的桥墩施工及施工钢围堰施工应尽量安排在非汛期实施,确保不影响建设项目近区和周边范围的防汛抢险。
(四)拟建大桥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堤防的扰动和破坏,不得在堤身上布置施工机械或设备,不得在堤防和护堤地堆放施工物料、搭设临时施工设施,并严格控制栈桥上通行的机械和车辆载重,如施工对堤防造成损坏,要及时按照原状修复和加固,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五)拟建大桥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避免施工期废弃物、堆放物、生活污水排放等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堤防岸坡的安全;同时,应合理设计大桥桥面排水系统,桥面集中排水应避免冲刷堤防和护岸,避免污水直接汇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六)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在两岸堤防施工及影响范围内设置监测点观测堤防的位移、沉降及裂缝等情况,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完成后,你单位须尽快拆除施工栈桥、围堰,避免对堤岸产生破坏性影响。
(七)为消除或减小拟建大桥对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运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为了工程自身的安全,你单位须采取以下防治与补救措施:
1.拟建桥梁工程(左幅)与两岸堤防平交,其中Z1#桥墩位于右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Z10#桥墩位于左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拟建工程(右幅)与两岸堤防平交,其中Y1#桥墩位于右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Y10#桥墩位于左岸堤防迎水坡坡面中间位置;以上桥墩的修建可能会对**河右岸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桥墩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对堤岸进行恢复,回填土应采用粘性土,其相关填料的指标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使堤防身强度不低于河道远期规划防洪标准要求,相应的堤防加固方案,需另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拟建桥梁工程建设后仍需在相应河道桥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采取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确保堤防不会发生冲刷破坏,**河两岸堤防堤线按原堤防布****中心上游200m至下游200m共计800m范围进行加固防护措施,迎水侧采用抛石护脚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统筹安排好具体施工,作好施工组织工作,并使堤防加固与桥梁工程建设同期完成。
3.拟建工程需破堤施工,你单位应制定破堤和复堤工程
设计方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复堤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严格制定施工方案,应采取措施减轻钢板桩及钢便桥拔除时对**河两岸堤防的影响,减少拔钢板桩和钢管桩带土现象,对拔桩造成的土层中的空隙要及时填实,可在振拔时回灌水或边振边拔并填砂,如发生拔除后周边出现裂缝、沉降,应采取灌浆措施。
5.桥墩基础桩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用震动小的施工方案,建议上部基桩施工时采用回旋钻法,进入土质坚硬的岩层后采用冲击钻冲孔。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桩孔内泥浆的质量,严防塌孔。进行承台施工时,基坑开挖应进行基坑支护设计,建议对基坑开挖采用钢板桩法进行支护。承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基坑回填;桥墩施工完成后,应对扰动过的堤防进行及时修复和加固。承台基坑的回填和堤身修复要求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上述涉及堤防安全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有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水利工程相关费用由你单位负责。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我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时,须请我局参加,并经检验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工程运行期间,你单位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堤防等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堤防管理和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五)涉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
(七)本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三年。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水行政许可有效期限的,应当在该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件:《**大**石化工业区跨**河大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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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运输局、****管理局,****政府、****政府。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及传真:0663-****271;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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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