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法院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法院本部(**市**区**中路28号)及孟河法庭(孟河镇小河路1号)
服务要求:配合法警对进入审判场所外来人员进行安检;执行《****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救援工作;执行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产生的临时现场任务;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法院制定。在合同履行中,对法院提出的整改意见,三次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合同解除。
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保证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安检服务及其他工作安排;保证提供足够、合格的安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