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新怀****广场改造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现代产业园人才公寓北门5号铺
成交金额:15.7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县新怀****广场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县新怀****广场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健身器材、拆除人行道、人行道板安砌、绿化栽植、监控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文萍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234****06698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17.781591万元,最高限价:17.781591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5月11日
4.开标日期:2024年5月22日15点30分
5.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6.质量:合格
7.综合评标法得分:84.69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社区****中心
联系方式:181****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磊(采购人代表)、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1****5308(采购人代表)、177****181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