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危险废物暂存间扩建项目 | **市**县**大路 183 号**** | **** | 本项目位于**市**县**大路183号****。危废间位于门诊综合楼和外科住院部楼中间位置。****东侧为办公楼和居民,****门市楼和街道,北侧为街道,北侧隔路为居民区。本项目利用现有设施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采用防水布和防渗砂浆结构,防渗层厚度为5cm,建筑面积10m2,内置22个×30kg塑料桶,主要贮存监测废液和检验室废液,最大储量为0.66t,年周转危险废物0.8t/a。 | **省昌顺****公司 | ①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废气 危废间内废液采用封闭式容器存储,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气污染物,非正常工况下二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危废间通风扇,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现有工程检验废液、自动监测设备废液利用本次新增危废间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