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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物业相关服务采购
流标公告
****办公区物业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5月21日10:00截止投标,并于2024年5月21日10:00在****开标评标,该项目共有5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委员会评审,有3家投标单位未响应招标文件上必须响应条款,具体如下:
1、******公司未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上必须响应条款。未提供C栋工程经理,且未提供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
2、****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上必须响应条款。未提供环境保洁经理,且未提供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未提供C栋客户服务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安保经理只提供1名,且未提供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未提供C栋工程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
3、****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上必须响应条款。未提供配备A栋、B栋、C栋的环境保洁经理、安保经理、客户服务经理、工程经理,且未提供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证明文件。
经详细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只有2家,分别为:****公司、**锦绣山庄****公司,根据《**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委员会表决,本次评标流标,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招标人:****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