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联系电话:0513-****9436
通讯地址:**县**街道**路16号
邮 编:22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苯甲醛生产加热系统改造项目 | **省**市**县袁庄**河滩村3组 | **** | ******公司 | 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盛泰公司拟投资101万元,利用厂内现有土地和厂房,建设苯甲醛生产加热系统改造项目,对现有项目加热系统进行改造,由原生物质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备案证号为东行审〔2023〕989号。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基准含氧量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5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拟用天然气锅炉代替生物质锅炉,不新增其他噪声设备,因此营运过程中基本无新增噪声产生。根据例行检测数据和噪声本底检测数据,项目厂界噪声均可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全厂一般工业固废:头子余料、釜底余料、低纯物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袋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相关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全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试剂、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