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省**县**镇金鑫步行街一段3号2单元701室 | 482,76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其他服务 | 森林**管护采购 | ****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 482,760.00 |
刘露、张佩玄、冯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成交金额*1.5%*3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银行账户:474********011292开 户 行:****银行****公司天庐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7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政采贷”相关信息:****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银行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政府采购网查询。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 0817-****901
农业银行:客户部 0817-****739
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678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 0817-****727
交通银行:普惠部 0817-****019
天府银行:****事业部 0817-****300
邮储银行:****中心 0817-****289
**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989
**银行:市场营销部 0817-****135
****银行:****中心 0817-****233
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省**市**区胜观镇****
联系方式:182****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都尉路四段288****广场25幢2层1号
联系方式:138****21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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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