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租房(南区)及**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公租房(南区)及**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投资【2021】178号、营发改投资【2021】1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投资【2021】178号、营发改投资【2021】17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公租房(南区)及**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县城规划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县**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为**县**公租房配套机动停车位2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73个。配套建设道路2832 平方米、绿化工程5014平方米及配套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等。(2)**县**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础配套设施涉及棚户区850户,面积75350平方米。改造直接服务小区的外部道路约0.6万m、小区内部道路约0.34万m、燃气管网约 14200m、给水管网约6720m、排水防涝设施(管网)约8320m、强弱电线路改造约 11940m;设置停车位和智能充电设施,以及小区养老托幼、消防、安防等基础配套设施。(3)**县**公租房主体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为**公租房416套间(其中:住宅394套,附属用房22间),住宅面积24149平方米,所有的主体工程结构。最终以有权部门审批为准。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6934.91平方米,建设范围为:1、2、3号楼大门及地下室,建设公租房套数为198套,商业配套1518.48平米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7标段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591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省外企业须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4日 00时00分 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人凭单位CA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CFCA、**CA、**CA、天威诚信等)登录,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985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交易平台入口->**市->**交易系统-建设网、或登录《**建设网》(http://www.****.com)->电子招标->**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南****服务中心(**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街26号 邮 编: 6370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17-****0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1栋6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39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2024年05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2-511322-04-01-424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