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核心课智联教室试点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5月22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公共核心课智联教室试点建设所需4台110英寸触控大屏,8台扩展屏,2台回显屏及相关配套设施,2套阵列麦+音频处理器+吸顶扬声器,2套(便携式)手持麦,2套后置摄像头,2套前置摄像头1(追踪学生),2套前置摄像头2(追踪学生),4个配套白板,2间教室的环境改造,4台空调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产品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相关售后服务及环境改造施工等。 | **** | **市**区**大街2号201室 | 763498.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110英寸触控大屏 | ClassIn | BSllOA | 4 | 118000 |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志民、梁俊国、周旭东(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开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银行**汇城支行(地址:**市**区**路与**路交叉口**)
账户:254****19870
收费金额:1145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管理处****办公室)》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顺河路11-1号(顺河路与**路交叉口南20米路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5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