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苏坊镇凤南村、凤北六组崩塌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区翠华路500****中心B座26层3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苏坊镇凤南村、凤北六组崩塌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苏坊镇凤南村、凤北六组崩塌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50,000.00元
1-1 |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9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具体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苏坊镇凤南村、凤北六组崩塌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 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 环保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扶贫办共同发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9、《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提到,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0、****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苏坊镇凤南村、凤北六组崩塌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开标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9、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甲级》或《地质灾害防治勘察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10、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新区翠华路500****中心B座26层3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新区翠华路500****中心B座26层3号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新区翠华路500****中心B座26层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财政局
名称:****
地址:**县普集街道办长青北路
联系方式:029-****2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区翠华路500****中心B座26层3号
联系方式:029-****03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翟工
电话:02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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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