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公司****分行受托的不良资产,债权费本息为人民币51,223,815.73元,其中本金36,705,000.00元,利息14,340,815.73元,垫付费用178,000.00元(截至2024年4月8日)。 二、债权现状:(拟出让的资产五级分类为次级贷款,债权处于****地区。 三、其他须披露事项: 1、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我行分三次对****到期业务进行诉讼,已全部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夏宝平涉刑案,抵****人民法院执行,现抵****法院处置。 2、抵押物目前用于经营**市**水果批发市场,市场内商户已不再支付租金,仅以实际交易收入缴纳部分服务费,****商铺存在出租。 3、本次转让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不良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4)抵质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抵质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5)涉诉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上述事项转让方已做充分披露说明,我方知悉并完全理解,若我方因自身****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而不能办理该不良资产的变更、过户等手续的,****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