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区全域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一期)—大坡镇镇区污水扩容及管网加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水厂实行扩容,污水处理规模扩容250t/d,配套管网工程建设。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第六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5 月 2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5 月 28 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50%其中勘察费费率1.17%,设计费费率1.33%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何栋(注册编号:CS****00185)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区广信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2、**县六堡茶特色小镇文化商业区基础设施项目-六堡大道、商业路、**路工程及**县六堡茶特色小镇文化商业区基础设施项目----六堡一桥 3、**市苍海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西南大道排水出口**雨水管道工程(**北路段)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市**区西南大道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红岭1号路排水渠**线工程--污水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50%其中勘察费费率1.20%,设计费费率1.30%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剑波(证书编号:****78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乡村**战略**(一)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费率2.49%其中勘察费费率1.18%,设计费费率1.31% | ||||||
勘察设计服务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閤晓玲(注册编号:CS****00338)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021年市政工程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总承包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2021年市政工程项目(第一批)前期工作总承包服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36 |
附件:第三候选人项目人员配备表.pdf 附件:污水勘察设计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第二候选人项目人员配备表.pdf 附件:第一候选人项目人员配备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