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批次用地报件编制服务企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润河路588****中心B座713-718室
排序2:
供应商名称:**环宇****公司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青**路西,肥光路东,滨河小区北出口加工区公租房1栋1203室
排序3: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大数据产业园15号楼12层西半层
排序4: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路和民安路交叉口****规划局一楼
排序5: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场北区商务楼11楼
排序6: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湖路29号3-A6、3-B10、3-B11
四、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机关批准的建设用地。报件资料包括项目用地测绘、收集资料、报件编制、报请批准等,开展批次用地报件编制服务工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明珠路99号**大厦907室,联系电话:173****099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路8号
联系方式:055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明珠路99号**大厦907室
联系方法:173****0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173****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