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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和公司需要,****定于2024年5月24日至5月29日10:00对生产用合成氨水(白色)进行公开招标,具体项目如下:
一、质量指标要求:
合成氨水(白色)NH3≥20%(±0.5%),20%以上的按投标价格执行,19.5%以下的拒收。
二、价格及供应量:
1、计划合成氨水(白色)供货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中标方按实际生产用量供应。
2、氨水开标以最低价格中标。
三、结算方式:凭需方过磅单,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半月一结算,银行承兑结算。
四、具体要求:
1、投标方需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资质证书(含危化品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方需先交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在竞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如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供应量或中途退出未履行完合同,将扣除10万元投标保证金。
3、如氨水存在****公司质量要求,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如因供应不及时造成环保在线检测数据超标,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户承担,由此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电汇、公对公),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需****供应部登记,联系人:司经理131****6680(微信同号),座机号0533-****106)
2、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银行电汇) |
户名:**** 账号:152********000084 开户行:****银行**罗村支行 行号:103****22689 |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予以拒收。
4、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发出落标通知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并按期完成供货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者自行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供应量或中途退出未履行完合同。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10时00分。
2、投标书上报地点:****供应部或指定邮箱。
3、标书投递方式:三种均可:
①标书由投标人直接送达;
②标书盖章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163.com(投标书需设置密码,邮件主题需注明****公司名称);
③标书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快递指定:顺丰,邮寄地址:**省**市****工业园****供应部);
4、开标时间及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议标方式,并于3日内确定中标方(含网上投标方,开标日期遇节假日顺延)。
七、联系方式:
杨经理:139****5966
供应部:05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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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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