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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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青银高速公路以北,**区区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内,除已批复《****开发区“两规”一致性ZD02-17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两规”一致性ZD02-15-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开发区ZD02-05、09、13、21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587.38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 3.《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1); 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7.《**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 年修正); 8. 《**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9.**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鲁建标字〔2010﹞26 号); 10.《****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11.《****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12.《**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版); 13.《**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 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面积587.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581.47公顷,陆地水域5.91公顷。建设用地****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82.12公顷、中小学用地6.99公顷、幼儿园用地2.61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85公顷、商业用地8.44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3公顷、商务金融用地2.02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61公顷、一类工业用地292.49公顷、城市轨道交通用地1.2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14.03公顷、排水用地0.53公顷、供电用地1.29公顷、供热用地0.40公顷、消防用地0.80公顷、公园绿地60.48公顷、防护绿地4.48公顷和殡葬用地1.18公顷。 2、控制指标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部分地块不大于2.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部分地块不大于54米)。 ****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0,****初中24班和小学35班;保留幼儿园1处,规划为6班;规划幼儿园3处,容积率不大于0.65,班额分别为9班、9班、12班;规划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 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局部地块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局部地块不大于80米);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3处加油加气站;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规划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一类工业用地重要区域容积率不小于1.5,一般区域容积率不小于1.2。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范围内容纳人口约3.22万人,划分为2个十分钟生活圈和3个五分钟生活圈。配建初中、小学、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社区医院)、门诊部、****中心、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中心、****中心、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商场、****菜市场****超市)、餐饮设施、邮政营业网点、银行营业网点、电信营业网点等十五分钟和十分钟生活圈设施;幼儿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中心、****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再生**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等五分钟生活圈设施;物业管理与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用房、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菜店、日杂等)、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等居住街坊设施。 4、道路交通 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次干道,增加纳奇北路、纳奇南路、科达路、兴园路、科达东路、兴园南路、鞠源西路等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30米。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370****规划局**分局) 0533-****587(****) 电子邮箱:****@126.com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