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布自然资拍(挂)〔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停车位 | |||||||
**县CR202401号 | **县城阿都街与都****气象局) | 12120.06平方米(约18.18亩)) | 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比例为城镇住宅面积>;2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481.67 | 296.33 | >;1.0且≤2.8 | ≤45% | ≥20% | ≤54米 | 停车位不低于0.5个车位/100平方米。 |
备注:建筑风貌为彝族特色融合现代建设。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6月14日到**县火普巷2******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6月14日10时30分前到**县火普巷2******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10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6月14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6月14日15时30分在**县火普巷2******局二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配建要求:
1.买受人必须自持商业不低于30%,自持年限不低于8年。
2.买受人负责和修建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馆(有单独的出入口,含多功能演艺厅≥500平方米、座位数≥300人),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政府负责回购。
3.买受人必须修建临都寨大道与****广场面积不低于1200****广场及相关装饰景观。
(二)宗地以现状进行提供,宗地内所涉及的杂树、沟渠、弃土、地面残留附着物及构建筑物均由竞得人负责自行清场,并且在竞得的用地红线范围内自行进行施工打围,费用自理。
(三)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县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四)本次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土地出让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约定相关配建要求,若土地竞得人未按协议约定落实相关要求,除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外,再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30%向土地竞得人追缴罚金。
(七)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八)公告网址:****政府门户网、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
(九)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纳账户:
联系地址:**县火普巷2******局(**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4-****445、137****1719、182****2702
联 系 人:胡先生、俄底先生
收款单位:******局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226********006740
****
2024年5月24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