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底价: ¥ 47.00 元/平方米/月 挂牌时间:2024-05-24 至 2024-06-06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荆学府8****学校)一层319㎡商铺 | ||
2024-05-24 | 挂牌截止时间2024-06-06 | |
**** | 挂牌价格47.00元/平方米/月 | |
- **市忠信路以东,望兵石路以北 | ||
1年 | 免租期||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
出租用途 | ||
**** |
****事务所 |
2023-06-30 |
2024-05-24 | |
2024-06-06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按年支付 | |
商铺履约抵押金年租金的20%,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直接缴纳。 | |
1、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租金。 2、标的成交后,房屋物业管理费由出租方****公司协商后确定。 3、所有商铺禁止经营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4、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1.****学校,承租用途不得用于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娱乐、等污染或扰民用途;不得用于容易引起人群聚集、投诉、纠纷的用途;不得用于涉嫌集资、传销、欺诈的用途。 2.招租商铺以现状进行交付,承租方在房屋装修前****公司审核,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装修装饰不得危及房屋安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房屋外不得乱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商铺,不得以装修、转让费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索取补偿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 4.商铺履约抵押金年租金的20%,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直接缴纳。租赁履约抵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未出现下列情形的,出租方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⑴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出现私自转租,从事违法违纪活动,或各种危及出租房屋安全的行为,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⑵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经出租方验收确认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毁损、承租方未拖欠任何费用、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在承租方归还承租房屋之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⑶租赁期满或租赁终止时,若承租方毁损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或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租金等费用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资产毁损费和承租方拖欠的租金等费用。 5.承租方因经营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文明经商,服从行业管理,严禁使用明火,保证消防、食品安全,遵守出租方及周边治安管理规定,并对其使用的房屋和经营涉及到的有关治安问题负责。负责门前三包,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门、墙壁、玻璃等清洁。严禁出店经营。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商铺监管权,若成为承租方后须遵循执行出租方的管理制度。 7.出租商铺所披露的面积仅为出租时提供参考,最终交付以实测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前需实地踏勘,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标的资产的相关信息资料,意向承租方一旦提出承租申请,即表明对该标的资产一切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晓和认可。并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愿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网络竞价 F A10004 | |
否 | |
多次报价 1 | |
是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按您想承租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20,000.00元,承租登记时请填写您承租的数量。 | |
报名就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420********200000263 开户行:建行天鹅路支行 ****交易所****公司 420********200000263 建行天鹅路支行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1、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截止之日17:00时前到**光谷联交所****公司(以报名保证金到账为准)足额缴纳承租保证金及申请材料,并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意向承租资格。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场内协议的方式交易。若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竞得租赁资格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无息)。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公司将直接将该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抵押金、剩余首期房屋租金的;④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赁履约抵押金、剩余首期房屋租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的。 |
光谷联交所****公司 |
邹夏 |
072****3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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