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芦浦镇零星建筑物拆除工程(2024年度-2026年度)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委托****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市芦浦镇零星建筑物拆除工程(2024年度-2026年度),范围为芦浦镇全域,工作内容涉及房屋或建筑物拆除(包含拆除物清运),人工及设备清单单价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基准价。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指派实际任务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但项目总造价不超过400万元或建筑物拆除(包含拆除物清运);
2.2 招标范围:芦浦镇全镇范围内发包人指定的建筑物拆除工程,但单项任务指令拆除费用预计超过10万元以上的,视项目复杂情况,可由业主单位向承包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以询价、招标等方式另行确定施工单位,具体以发包人指派实际任务为准;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要求:暂定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形式,一年期满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义务或经发包人年度考核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若服务期限内本项目完成的总工程量工程价款合计达到380万元左右(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400万元)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指派拆除任务,承包人应当及时配合并不得再承接新的拆除任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发包人建筑物拆除工作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要求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房屋建筑)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cn)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省省外企业)。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交易中心(https://www.****.cn/col/col****905/index.html)网站的“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
”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后幢二楼大礼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施小秋 |
电 话:139****5922 | 电 话:0576-****7908 |
附件信息1: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附件信息2:投标文件格式(参考).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