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改自然资告字〔2024〕02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拟对以下2宗地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3.在**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被认定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的不得参加竞买。 4.竞买人需经****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方式及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出让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挂牌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6日17时00分止; 2.挂牌时间(报价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止;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 4.挂牌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五、提交申请、保证金交纳时间及资格确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查阅、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或到****处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到****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到****提交书面申请,完成报名手续。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确认的申请人,可进行报价。 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16日17时00分,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竞买保证金交纳 出让宗地交纳竞买保证金,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公司****大支行 账 号:102****49340 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17时整。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后,提交报名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申请人,我公司******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报价时间为自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至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止。 5.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不按约定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金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传真及电话报名。 4.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在取得宗地使用权后,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5.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6.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其他原因等,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7.“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哲 联系方式:186****0107 **** **** 2024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