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10:0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电站、****电站、**港防洪堤等**湖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道路、市政水电等零星修复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0:00(**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0:00 (**时间)
地点(网址):**省**市**区**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2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发区水利服务站)
地 址:**市**区岩泉街道凉塘村2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虹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02
质疑联系人:陈**
质疑联系方式:0578-****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街403号3楼
传 真:0578-****755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20
质疑联系人:周毅
质疑联系方式:188****4260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165
联 系 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16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