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字:****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创****公司
审批单位:****生态环境厅
附件1: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公示稿.pdf 2.1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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