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停车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停车升级改造项目已由****管理局以蒲审管复(2024)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政府专项债及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智慧停车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市****。 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内14条道路,共计路内泊位1807个;选取**内大礼堂、****停车场、****停车场等40****停车场,共计2980个泊位;建设泊位总数4787个做到智能化**共享;实现停车场与街边临时停车泊位信息化联网,统一运营与管理。建设内容为建设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停车基础设****指挥中心,配套安装智慧多功能杆、户外智慧显示屏等设施。 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5、计划工期:16个月 6、项目总投资:6036.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8.05万元,设计费用186.69万元。 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 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或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名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的法人、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31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195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966 400-0351-858 400-****-0200 400-****-3999 400-0351-946 3、投标人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施工类项目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需从“**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市工程建设投标报价编制系统》(此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唯一工具)。使用该工具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为*.TBS。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8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年6月26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 (1)网上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lfggzyjy.****.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韩向庭 电 话:166****6818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机构:****改革局 联系电话:0357-****333 电子邮件:****@126.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公司院内) 联系人:赵琦 电 话:135****8827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街悦龙台小区2号楼二单元3302 邮 编:041000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韩向庭 电 话:166****681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