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垦兴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XKKJ-****0508
**省**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2024-05-27 00:00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XKKJ-****05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玻璃大棚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2.2项目地址:****农场境内
2.3招标控制价:83.16万元,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出理。
2.4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玻璃大棚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更换反射玻璃,苗床及管道拆除,更换推拉窗,栽培槽采购及安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采摘车及轨道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推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24年0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与开标时为同一被委托人,否则投标无效),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社保缴费明细证明至****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市**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4.3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须提供以上1-9项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7.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农场境内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518-****10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电 话:189****8035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XKKJ-****050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玻璃大棚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玻璃大棚改造工程
2.2项目地址:****农场境内
2.3招标控制价:83.16万元,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出理。
2.4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招标范围:****玻璃大棚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更换反射玻璃,苗床及管道拆除,更换推拉窗,栽培槽采购及安装、水肥一体化系统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采摘车及轨道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以上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推算。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投标单位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2024年0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与开标时为同一被委托人,否则投标无效),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在有效期内)、社保缴费明细证明至****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市**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4.3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为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注:须提供以上1-9项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7.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农场境内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518-****10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电 话:189****8035
****
招标人: ****
地址: ****农场境内
联系人: 刘主任
电话: 0518-****102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
地址: **市**区**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联系人: 索安静
电话: 189****8035
电子邮件: ****@qq.com
●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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