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白帝城大遗址保护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已由 ****委员会以渝发改地〔2017〕915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县白帝城、夔门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将对**墙、皇殿台城墙、一字墙、北城墙、**墙等进行全面修缮,修缮城墙7处,修缮宋代城门3处,主要工作内容为**墙植物清理、拆除人为不当补砌、墙体归安重彻、灰缝缺失加固、墙体坍塌处理、墙体鼓胀及开裂处理、开裂条石加固、凹腔加固、城墙顶部防水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59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66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县白帝城大遗址保护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工程) 设计施工图中**墙、皇殿台城墙、一字墙、北城墙、**墙等进行全面修缮,修缮城墙7处,修缮宋代城门3处、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要求有古文化遗址);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博物馆、****博物馆)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夔门街道诗**路83号 | 地址: | **市**县夔州街道夔州西路1927号附1号 |
联系人: | 姚炯 | 联系人: | 冉海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2****5550 | 联系电话: | 189****112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白帝城大遗址保护项目(文物本体保护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9787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98981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26657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1033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3644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21143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182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59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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