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监督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坡瓜内涝点防洪排涝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县坡瓜内涝点防洪排涝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解决县**内坡瓜屯**村至银丰房地产路段排水系统不畅,雨季积水内涝情况严重问题,改善**村居住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县坡瓜内涝点防洪排涝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新州镇**村坡瓜屯。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雨水管道747米,集水井1座,双联进水井22座,检查井11座,防坠网11套,警示标志11套;排水沟800米;边坡支护工程500立方米;道路修复总长2283米;路灯60盏。
五、工程技术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
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卫生消防措施。
七、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8.6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等渠道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县坡瓜内涝点防洪排涝改造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3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
**县坡瓜内涝点防洪排涝改造项目 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工程 | 核准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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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需要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