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至**(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6、评审日期:2024年05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一标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卢华高速红线内压覆矿产储量评估 | **** | **市郑东新区聚源路49号聚源国际14层1403号 | 62000 | 元 | ||
序号 | 质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
1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卢华高速 |
二标段
包号 | 成交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2 | 卢华高速红线内所压覆的现有固定资产评估 | **开源房地产****公司 | **市**区经六路26号豫发大厦B座407室 | 26000 | 元 | ||
序号 | 质量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
1 | 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卢华高速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2024年05月23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4、评审专家名单:王当苗、马安祥、刘畅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56859L
法定代表人:李天智
项目负责人:李奕
联系方式:182****7905
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开源房地产****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61329C
法定代表人:杨德志
项目负责人:张付喜
联系方式:180****3155
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标段:¥1054元,二标段:¥442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
联系人:宁继红
电话:186****9288
地址:**县莘源西路与中兴路交汇处
采购人:****
联系人:杨**
电话:0398-****166
地址:**县莘源西路与中兴路交汇处
招标代理:****
联系人:侯海鸽
电话:133****7012
地址:**市河雍街道西河雍大街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