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3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天府菜油”产业融合发展暨产油大县示**项目农药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现将原文第三章;3.3技术参数;采购包1:标的名称:14-羟基芸苔素甾醇;3、主体责任要求: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原件、产品制造厂家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所供产品样品至采购人处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近6个月内生产。如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及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样品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提交监督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更正为: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制造厂家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所供产品样品至采购人处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近6个月内生产。如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及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样品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提交监督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
二、现将原文苦参碱或苦参提取物技术参数1、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苦参碱1.5%;更正为:1.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苦参碱或苦参提取物1.5%;
三、现将原文第三章;3.3技术参数;采购包1:标的名称:苦参碱或苦参提取物;3、主体责任要求: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原件、产品制造厂家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所供产品样品至采购人处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近6个月内生产。如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及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样品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提交监督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更正为: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制造厂家质量承诺书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产品检验(测)报告原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所供产品样品至采购人处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以确保供货产品质量和近6个月内生产。如无法提供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一致的原件及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样品则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签署合同并提交监督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7日
无。
名称:****
地址:鹤鸣西路31号
联系方式:136****1900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永****中心第21幢1单元17层9号
联系方式:0817-****809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1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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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