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节****研究院装修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农节****研究院装修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440106-04-01-6713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和工程建设地点:
2.1.1招标项目名称:华农节****研究院装修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五山路483号****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校内,主要建设内容为****38号楼修缮和装修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其中修缮部分包括外立面翻新、主体维修、周边环境及道路提升等内容;装修部****实验室区域装修、门厅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改造、水电路改造、电梯安装和空调系统安装等工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0.00万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0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76.00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不含电梯安装,****政府批复后实施,工期30个日历天)。
2.3.1勘察工期:7个日历天。
2.3.2施工、设计工期:83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华农节****研究院装修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勘查设计任务书):
2.4.2.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于验收。
2.4.2.2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省****38号楼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含方案图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书及施工图阶段。方案阶段需经校长会议确定;初步设计需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审查;概算评审。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现有庭院,改造成适合办公人员及科研人员使用的户外场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
②建筑南侧增设消防车道。
③建筑一至四层平面使用功能调整,北栋调整为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等使用功能,****实验室、冷藏储藏室等农学相关的实验功能用房,面积约为1830平方米。
④大楼天花板、厕所多处渗漏严重,需铲除漏水部分的墙灰,凿开漏水处,重新做防水。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南北栋楼之间变形缝处有渗漏水,需重做变形缝。
⑤建筑内部楼梯间破旧、卫生间破旧有漏水,需进行修补翻新。面积约为:270平方米。
⑥建****实验室用房后,增设实验室内部给水管、排水、电路、暖通等设备管线,面积约为1960平方米。
⑦38号楼的外立面美化,墙面做防水涂料,底面处理、外立面贴砖,面积约2500平方米。
⑧建筑屋面渗漏水,整体翻新重做防水层,面积约520平方米等。另需要增设屋面种植池(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面积约180平方米。
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3)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②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4.2.3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缮部分包括外立面翻新、主体维修、周边环境及道路提升等内容;装修部****实验室区域装修、门厅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改造、水电路改造、电梯安装和空调系统安装等工程。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验收办案除外)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5前期服务机构: 无 。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如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初步设计文件(如有)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勘察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查资质的要求。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设计。
3.1.3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
(3)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对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具备①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3.3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
(1)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依法设立,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013.html、《**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254.html及《**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
3.4.4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3.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其无效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4.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前,应****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logi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1)招标人:****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0-****0081
地址:**省**市**区五山483号****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梁工、陈工、段工
联系电话:020-****3598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3)招标监督机构:**市**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中166号305室
监督电话:020-****6908
(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2580
地址:**市**区五山路483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其他(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经济补偿:不补偿。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我方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参考格式表示为: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